索引号: | 000000001/202001-00080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标准 |
名称: | 太和县食安办发布农村聚餐防控疫情要点 | 文号: | 无 |
信息来源: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 / |
生成日期: | 2020-01-26 09:20 | 发布日期: | 2020-01-26 09:20 |
为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严防疫情通过聚餐渠道蔓延传播,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县食安办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发布了针对春节期间的食品餐饮消费习俗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点。
一是要求各地开办的农村家宴中心或村民大食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年夜饭、婚庆宴、生日宴等各类集体聚餐活动。二是各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督促辖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四员”作用,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教育广大群众高度重视疫情,减少不必要的家宴活动,禁止农村集体聚餐,严禁重点疫区的返乡人员参加各类宴席,严禁食材中使用不符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野生动物。三是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队伍的教育,做好档案管理和健康检查,严格餐具清洗消毒,劝导各类厨师在疫情防控期间拒绝承接或承办各类集体聚餐。四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市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春节期间食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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