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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1/202103-00090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标准  
名称: 2021年消费提示02号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性: 1
生成日期: 2021-03-10 09:48 发布日期: 2021-03-10 09:48

2021年消费提示02号

发布时间:2021-03-10 09:48 来源: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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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我县中小学陆续开学,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倡广大学生及学生家长养成理性、科学、节约、绿色环保消费理念,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谨防消费侵权。

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要勤俭节约,不虚荣不攀比,做到理性消费,购买日常用品、电子产品时拒绝“三无”产品,尽量到正规商场、市场购买,交易完成后妥善保存相关票据。消费者网上购物时建议在正规网站购买,及时截屏交易信息,不建议和微商离开交易平台私下交易;远离校园贷,网络贷款,慎选高透支额度信用卡,确需办理信用卡的,一定去正规银行办理,并详细阅读合同条款,拒绝办理不公平条款;保护好个人信息。学生家长接到子女因疾病、车祸等在医院抢救等陌生电话时不要急于给对方付钱,多询问并做好录音,及时和子女、老师了解情况,必要时报警处理。

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中小学学生及家长要远离街边无证照临时摊点的廉价小食品,购买预包装要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等信息,不要购买“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购买文具及其它学习用品时要选择正规商场及文具用品店;拒绝购买含有重金属、有过度香味、存在安全隐患、“玩具化”、有低俗内容和无厂址厂名的文具购买教辅材料要到当地新华书店;选择教育培训机构要查看相关资质。

提请学生及家长在消费过程中,如发现自己合法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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