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1/202105-00036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标准 |
名称: | 太和县市监局五一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 文号: | 无 |
信息来源: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 1 |
生成日期: | 2021-04-30 16:50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16:50 |
“五一”假期是家庭聚餐、朋友聚会的高峰期,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健康的节日,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食品安全提示。
一、把好购买关
选购食品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正规商场、超市、市场和网购平台,购买时要查看标签标识,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不要购买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蘑菇,坚决抵制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
二、把好贮存关
凡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并尽量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贮存并尽快食用。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存放下不超过2小时,食用冷藏后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三、把好制作关
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没有变质。食材要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冷冻食品宜解冻后再烹饪。盛放生熟菜肴的器皿、餐具要分开。
四、外出就餐时
选择在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等级公示为“大笑”或“微笑”、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在无证的经营场所及流动摊点消费。就餐时按需点餐、理性消费,使用公筷公勺,践行文明餐桌新风尚。
五、网络订餐时
点餐前,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取餐时,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食材质量是否新鲜。应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六、做好消费维权
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投诉时应按规定保存好认为存在问题的食物原状,保存好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就诊,并保存好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并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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