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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1/202109-00043 组配分类: 专项整治
发布机构: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标准  
名称: 关于印发《太和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性: 1
生成日期: 2021-06-02 05:25 发布日期: 2021-06-02 05:25

关于印发《太和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05:25 来源: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2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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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和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机关相关股室、直属机构:

    根据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全市监管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阜市监发〔2021〕42号)要求,为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正在开展的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毫不妥协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推动作风转变,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持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政治责任,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着重解决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积极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办一批食品违法案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一)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结合企业数量、分布、风险分级和监督检查情况,综合企业生产工艺水平、生产过程控制能力和食品安全状况等内容,紧紧围绕冷冻食品、肉制品、小麦粉、饮料、白酒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严格监督检查,严把许可准入,切实清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贸市场、农村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为重点区域,在前期开展的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质量水平。严格农村集体聚餐全过程管控,防范食物中毒事故。(责任单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推进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阜阳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等要求,重点检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互联网+视频厨房”实施率100%;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80%以上;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率100%;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员抽考率100%;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覆盖率100%。(责任单位: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实施餐饮质量提升行动。对入网餐饮服务实体店监督检查全覆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备案率)100%;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率100%;开展“你点我查,随机查餐厅”活动不少于2家;推广采用4D、5常、6T等管理方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少于2家;培育一批餐饮名店、名厨、名菜,保护和发展一批餐饮老字号,本地特色饮食得到进一步传承和发展,“太和美食”餐饮文化得到进一步弘扬。(责任单位: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检查。一是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单位专项检查。点检查主体经营资质,特殊食品是否设立专区(专柜),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制度,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广告宣传是否合法等。二是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过程控制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是否齐备完好,生产现场控制是否规范合理,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委托生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用非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原辅料以及食品添加剂以外的物质生产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说明书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或者备案内容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是否有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违规内容;产品名称是否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保健食品标签设置警示用语区及警示用语是否规范。(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有关要求,严厉打击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严厉打击以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配食品或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标签标识不规范,冒用套用批准文号制售假冒伪劣特殊食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七)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按照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监管要求,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信息登记上传、“四证一码”销售。做好涉疫食品核查处置和应急处置,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和管理,加强对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品安全协调股、各市场监管所)

(八)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兼顾重点食品品质指标和营养指标。覆盖城市、农村、城乡接合部、校园及幼儿园周边和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覆盖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不同业态,加大对“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等高风险食品的抽检力度。以“你点我检”抽检活动为抓手,重点抽检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的重点食品品种。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及时核查处置。(责任单位:食品药品安全抽检检测股、各市场监管所)

(九)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处置工作。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进行及时受理、处置等工作,并及时汇总相关资料。(责任单位:12315投诉举报中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整治阶段安排

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开始至2021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准备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各责任单位要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商超、农贸市场、学校等平台以海报、板报、广播、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自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整治规范阶段(6月上旬—10中旬)

要组织力量对农村、城乡接合部、小作坊、小餐饮、食杂店、小超市、学校及幼儿园、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乡镇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在食品生产环节突出重点品种、高风险食品品种生产加工主体;在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突出经营高风险和重点食品以及问题多发的经营主体;在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下旬)

各责任单位要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6月至9月,每月28日报送整治行动小结和全县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不累计),10月底前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和全县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累计)报至县局食品安全协调股。联系人:吴永献、赵辉,电话:2933029,邮箱:393873689@qq.com。

县局各相关股室、直属机构对口做好各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工作。

食品生产监管股联系人:许哲;

食品流通监管股联系人:李冬;

餐饮服务监管股联系人: 李波;

食品药品抽检股联系人:刘标;

网络交易监管股联系人:张静;

12315投诉举报中心联系人:董玉;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人:范吉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各责任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结合职能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全面查找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明确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措施,全面展示取得的工作成效,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敞开大门接受监督,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整治成效。各责任单位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与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对照食品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落实整改,不断扎紧织密规范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笼子,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

县局将组织督查组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食品安全考核。

 

附件:1.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2.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

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现场检查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检查内容)

4.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现场检查表(食品企业、商场超市检查内容)

5.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现场检查表(食品经营门市部、食杂店检查内容)

6.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

7.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检查表

8.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

          9.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说明书监督检查表

          10.保健食品生产过程控制专项检查记录表

11.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项检查表

12.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情况检查表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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