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1/202109-00050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标准 |
名称: | 疫情防控消费提示:外出就餐不聚集 疫情防控不麻痹 | 文号: | 无 |
信息来源: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 1 |
生成日期: | 2021-09-08 09:48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09:48 |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病例已波及国内多地,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做好当前消费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太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发布疫情防控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疫情防控期间要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严密防范疫情,做到购物消费不聚集,疫情防控不麻痹。
减少外出购物频次。非必要不去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少扎堆、不聚集,尽量缩短外出逗留时间。在商场、超市、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自觉佩戴口罩、手套,提前列好购物清单,不闲逛、不闲聊,以减少在外逗留时间,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结算时,应尽量选择电子支付方式,避免增加不必要的接触。
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国家已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存在的健康风险,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不买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尽量减少外出用餐。外出就餐尽量减少多人聚餐,尽量缩短就餐时间;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管理规范的餐厅,尽可能错峰用餐,避免人员拥挤;进入餐厅前,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服从餐厅工作人员管理;在餐厅期间,尽量减少接触公共设施,如需排队取餐,注意保持1米距离;多人围桌合餐时,使用公筷、公勺或实行分餐制。
谨慎选购冷链食品。消费者应到证照齐全、信誉度好、管理规范的商超、集市等场所购买检验检疫合格的肉制品、冷链食品,自觉抵制活禽类交易行为。消费者选购冷链食品要认准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产品,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要如实记录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信息和流向,确保货证相符、来源可追溯。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及时接种疫苗;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消费者个人健康码或行程码如出现黄色和红色等非正常状况,要立即向所属社区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一定要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报备就医,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太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要主动索取相关凭证并妥善保管;当您的合权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15或向当地消保委组织进行投诉,依法维权。确需上门投诉时,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双码”,确保自身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