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1/202204-00102 | 组配分类: | 专项整治 |
发布机构: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标准 |
名称: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商务粮食局、县城管局集中开展商业单位恢复经营后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工作 | 文号: | 无 |
信息来源: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 1 |
生成日期: | 2022-04-27 15:52 | 发布日期: | 2022-04-27 15:52 |
为有效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和有序恢复商业经营工作要求,按照2022年4月6日《关于调整全县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县市监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城管局协作配合,自4月11日晚开始联合开展商业单位恢复经营后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三家单位共组织执法人员30人,分为两个检查组,重点对城区人员容易聚集的大排档、烧烤店等餐饮经营户,美容店、足疗店等服务机构,对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营业场所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执法人员要求各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进店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安康码”“行程码”,坚决杜绝不符合规定人员入内。在经营中做到进店人员有序流动,不扎堆不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对经营场所彻底通风消杀,配齐配足消毒用品,做好员工健康体检,强化自身安全防护。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人员聚集的广场舞和露天经营行为进行了劝阻,向市民宣传防疫知识,解释防控政策,为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检查组共检查各类经营户3100多家次,关停不符合开业要求的足浴店4家,驱散人员聚集的不符合开业要求的台球室1家,劝导人员密集的烧烤餐饮单位11家,责令落实防控措施,接待人员不超过最大接待量的50%且需间隔有效距离就餐,责令改正烧烤餐饮单位5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