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1/202207-00032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标准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太和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信息来源: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 1 |
生成日期: | 2022-07-08 17:05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17:05 |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太和县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县政府质量奖”)是太和县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最高荣誉,主要授予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或组织,旨在推广国际领先管理理念和模式,树立质量管理标杆和典型,持续提升产业创新力和城市竞争力。为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建立和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增强我县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太和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太政〔2021〕3号)的要求,开展2021-2022年度太和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
二、工作目标
县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企业或组织总数不超过5家,其中县政府质量奖3个、提名奖2个,可以少额或空缺。县政府质量奖有效期5年。
三、机制解读
企业或组织申报县政府质量奖,应当具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相应资质或证照;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县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等条件。获得国家、省、市级政府部门质量荣誉的,优先评选。
四、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股室:产品质量监管股
负责人:刘炳才 电话:29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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