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1/202301-00038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标准 |
名称: | 202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文号: | 无 |
信息来源: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 1 |
生成日期: | 2023-01-11 10:58 | 发布日期: | 2023-01-11 10:58 |
2023年春节将至,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假期注意食品安全,科学健康消费。
一、科学选购食品
1、购买食品时,优先选择连锁商超或正规农贸市场销售的食品;
2、购买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是否有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标注,必要时应询问食品保质期信息,切勿贪图便宜在无证食品摊点购买食品或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 3、购买鲜肉时要查看现场公示的检验检疫证明;
4、选购蔬菜、水果,不要选择颜色、形状、气味异常的蔬果;
5、坚决做到不采购、不接收、不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
6、食用农产品尽量按需购买、尽快食用。
二、提高在外就餐安全意识
1、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卫生条件较差的餐饮店就餐;
2、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项目,并且是否有相应的加工制作专间;
3、不尝鲜、不贪口腹之欲,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4、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
5、禁止食用“长江野生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
三、合理进行网络订餐
1、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不要仅仅关注菜品评价,谨慎下单;
2、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
3、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用“食安封签”进行封闭,包装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4、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四、居家烹调食品要烧熟煮透
1、应洗净双手,厨具和餐饮具等要清洁并生熟分开;
2、挑选新鲜、卫生的原材料,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熟煮透;
3、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
4、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五、注意食物储存安全
1、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
2、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以防止生与熟、荤与素的交叉污染;
3、餐后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要烧熟煮透,剩余蔬菜不要隔夜食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4、未食用完的食品在储存时应该用保鲜膜密封,并且与生食分开存放,熟食品加盖(膜)后存放上层,生食品宜存放下层;生的蔬菜、水果不要和生肉、鱼等接触,防止交叉污染;
5、冷藏食品一般3天以内食用较好;
6、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清理。
六、养成良好就餐习惯
1、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
2、注意科学搭配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
3、文明就餐,提倡使用公筷公勺;
4、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外出购买食品时应不忘疫情防控,务必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注意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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