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1/202304-00093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标准 |
名称: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营造安全放心食品消费环境 | 文号: | 无 |
信息来源: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 1 |
生成日期: | 2023-04-18 15:14 | 发布日期: | 2023-04-18 15:14 |
为切实推进我县食品超市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自律意识,营造诚信、守法、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放心食品超市公开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严格食品安全自查、严控食品采购来源、严控食品销售过程、严格员工健康管理、严控场所环境卫生等七个方面。特别是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此次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进一步明确超市食品安全岗位分工及责任人,要求食品超市负责人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定岗、定人,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定期组织自查,风险隐患排查,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放心食品超市签订承诺书,在卖场显著位置公示“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承诺依法经营,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太和县共有5家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大中型食品超市参加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下一步,太和县将加大自我承诺活动推广力度,倡导和组织更多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让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更好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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