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1/202304-00098 | 组配分类: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发布机构: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标准 |
名称: | 制止餐饮浪费,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首张罚单 | 文号: | 无 |
信息来源: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 1 |
生成日期: | 2023-04-19 09:04 | 发布日期: | 2023-04-19 09:04 |
4月14日,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食品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环节浪费行为,太和县自3月底开始,在全县辖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采取明察暗访和拉网式执法检查的方式,突出抓好制止餐饮外卖和婚宴、自助餐、团体旅游用餐、单位食堂浪费等重点问题,依法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查处纠正未主动提示、误导、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和原料采购、加工制作、供餐服务中浪费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全县范围内树立厉行节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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