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市局统一安排,2023年第二季度太和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县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跟踪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太和县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60万元,其中洪涝灾害30万元,干旱灾害30万元,用于开展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救援装备购置等工作。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用款申请不及时,工作推进缓慢
三、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审计时,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审计建议
加快推进工作进度,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要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专项资金及时发挥作用。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切实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工作。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