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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3986/201906-01410 组配分类: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教育  财政  
标题: 太和县教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使用情况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2019-06-19 发布日期: 2019-06-19
太和县教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2019-06-19 11:25 浏览次数:5661 字体:[ ]

太和县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是指各级财政设立的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专项资金,包括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等政策。

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

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截止到2019年6月15日我县已拨付义教经费情况如下:

义务教育经费分两批拨付1亿元,占全年计划的65.56%

免费教科书完成春季采购金额738.5万元,占全年计划的35%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351.85万元,占全年计划的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