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资金使用方面 |
金额(万元) |
占总额 比例(%) |
备注 |
合计 |
206 |
100 |
一、 |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 |
82.4 |
40 |
1、 |
基层技术员技术服务补助 |
51.5 |
25 |
2、 |
聘请技术专家补助 |
10.3 |
5 |
3、 |
基层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奖励 |
10.3 |
5 |
4、 |
技术资料印发、制度建设、工作考评、项目验收等费用 |
10.3 |
5 |
二、 |
农业科技示范补助 |
61.8 |
30 |
用于试验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活动等补助。 |
三、 |
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 |
61.8 |
30 |
用于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所需的费用。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和“特岗计划”给予适当补助等 |
说明:分配依据暂执行省农业农村厅“皖农科函〔2019〕645号”文件精神。 |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
2019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