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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3986/202002-00459 组配分类: 证明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综合政务  
标题: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2020-02-15 发布日期: 2020-02-15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5 09:45 浏览次数:11537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根据《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皖司明电〔2019〕43号)要求,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在48家市直单位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材料精简工作,通过对机构改革后整合的政务事项的全面梳理,共精简申请材料4443项,精简比例61.5%,经汇总形成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同步精简实体大厅办理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精简;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取消的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申请材料多、群众办事难等问题。涉及取消中介服务事项的,要及时动态调整本单位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积极推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制定完善申请人书面承诺书等制式文书,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确保在依法全面正确履职的同时,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三、切实健全清理常态机制。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共享推进情况,及时精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市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印发纸质件。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