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310个行政村(社区)农家书屋,每个每年2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补助30%,县补助20%。主要用于对农家书屋进行维护管养,每年每农家书屋更新图书60册以上,支出资金1200元,数字农家书屋建设维护费400元,剩余400元用于维持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省委宣传部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体育局 省财政厅《2019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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