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企业申报入库所需资料如下:
符合条件的新增单位或规模以下,在准备齐全申报入库资料后,按时提交至县经信局运行股后,县经信局将联合县统计局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企业推荐上报上级部门予以推荐认定。具体时间为:新增单位申请入库时间为每月15日前,规下转规上企业于每年10月申报。申报入库资料:
(1)新增单位。
提供以下七项资料:一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是县发改委项目批准文书,三是县税务部门打印并加盖税务公章的申报期前一个月企业增值税申报表及附表一,四是达标月资产负债表,五是达标月利润表,六是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七是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拟纳入调查单位联网直报能力情况表、拟纳入一套表单位现场核查情况确认表。
(2)规模以下转为规模以上。
提供以下六项资料:一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是县税务部门打印并加盖税务公章的申报期前一个月企业增值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三是申报期前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四是申报期前一个月利润表,五是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六是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拟纳入调查单位联网直报能力情况表、拟纳入一套表单位现场核查情况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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