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等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56号)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安徽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四个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