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有关规定,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阜阳市统计局与各县市区统计局共同对2019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有关数据进行了修订,现将我县主要修订结果发布如下:
2019年太和县季度生产总值修订结果
时期
总量(万元)
增长速度(%)
2019年1季度
998391
6.7
2019年1-2季度
2124372
7.5
2019年1-3季度
3259134
8.6
2019年1-4季度
4544372
9.0
说明:
1. 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规定和国际惯例,当地区生产总值年度数据发生变化时,需要对季度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
2. 此次修订的是2019年前三个季度的全县生产总值。全县2019年全年初步核算数已于2020年3月发布。
3. 表中总量数据按现价核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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