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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标题: 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文号: 太人社发﹝2021﹞208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人社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5-31
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31 09:25 浏览次数:18809 字体:[ ]

太人社发﹝2021208

 

关于做好2021年全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服务环境,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1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就2021年度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自觉参加学习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培训。

(一)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可根据需要将国防教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纳入到专业科目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举办专业科目培训须提前将培训计划报人社局进行备案。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报人社局备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备查的各类专业科目培训,人社部门不予认可。

(二)公需科目。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2021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目标》、《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暨十四五规划建议》、《农业科技发展》、《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

20203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开征集确定的5个专题合同已到期,自今年4月起不再作为我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四、培训形式

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在线办事”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登录并注册学习(请注意,必须按照此程序操作,否则学习成绩不予认可)。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培训实效。

(二)切实履行职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部门和培训机构积极性,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任务和职责分工,紧贴行业自身特点和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

(三)严格学时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同样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外流动到本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其调入后当年按照我继续教育政策执行,其外工作期间所学的继续教育学时,需经当地人社部门验印认可后方予认可。省行业主管部门对专业知识学时有更高或其他要求的,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规范审核管理。各单位及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县所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我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认证工作。当年申报高级职称的,学时由县人社局审核盖章后报市人社局盖章确认;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登记由主管部门负责,公需课登记由县人社局负责

县人社局审核地址: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政府综合楼三楼)

联系电话:0558-8622767

市人社局审核地址:阜阳市民中心三楼二号厅人力资源政务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8-2259196,0558-2261701

 

附件:1.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学员操作指南

          2.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有关问题解答

 

 

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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