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务支出管理工作,根据《太和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财行〔2014〕113号)、《太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7〕179号)、《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20〕1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2.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省财政厅制定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伙食补助费、出差地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
项目 | 往返交通费 | 伙食补助费 | 出差地交通费 | 备注 |
本县辖区内 | | 30 | | |
阜阳市 | 60 | 50 | 60 | 包干使用 |
阜阳市外 | 据实 | 100 | 80 | |
(备注:往返交通费指一往一返计一次,阜阳市内单程30元。)
3.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据实报销应提供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县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4.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组通字〔2017〕33号),挂职、异地任职干部在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往返两地交通费也可实行“据实报销” 或“定额包干”,其中“定额包干”计算标准为:(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4,原则上每月往返不超过 4次,一往一返计一次。同城挂职的干部不报销交通费。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是县机关事业单位为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的必要费用。公务接待费包括用餐费、住宿费、交通费、会议室租赁费等。
1.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等原则制定公务接待方案。
2.严格执行接待标准,用餐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80元/人,住宿费、交通费、会议室租赁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严格控制用餐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4.严格执行报销规定,凭派出单位公函(含电话通知)、公务接待审批单、票据、消费清单(即四单合一)等报销相关费用。
三、加班用餐
加班用餐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且占用用餐时间的,单位安排或自行安排用餐发生的费用(单位有食堂的除外)。
用餐标准参照《太和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财行〔2014〕113号)第十四条之规定,每天安排加班用餐不超过两次,每次最高不超30元/人。
1.严格加班审批制度。
2.严禁以现金补助代替,餐费凭实际支付凭据(送餐小票、单次消费转帐记录等)限额内报销。
四、会议费和培训费
会议费是县直机关召开会议形成的各项支出,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会议费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县直机关会议共分三类。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
会议类别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合 计 |
一类会议 | 200 | 110 | 90 | 400 |
二类会议 | 180 | 110 | 70 | 360 |
三类会议 | 180 | 100 | 50 | 330 |
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培训原则分为二类培训。
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
类别 | 党校、行政学院 培训安排食宿 | 党校、行政学院培训 不安排食宿 | 非财政供给机构培训 | 备注 |
一类培训 | 260 | 100 | 400 | |
二类培训 | 240 | 90 | 350 | |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其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单位加班用餐审批表
太和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
附件
单位加班用餐审批表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加班时间: 中午□/ 下午□ |
加班科室: | 加班人员: |
加班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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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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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或主要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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