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27号)要求,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持续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太和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跟着大形势走,围绕中心任务转,树立长期稳定实施的理念。包括在稳定农业生产方面,为保障粮食安全、稳定恢复生猪生产、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这些核心任务提供关键的支持,再进一步拓展到位农业各产业提供机械化的支持。目的是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今年太和县的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品目扩大到了15大类、36小类、113个品目,比去年增加36个品目。从全省补贴范围中选取本县补贴机具品目,更多符合条件的高端、复式、智能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按年度对全县补贴范围进行调整。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剔除出补贴范围。
四、主要任务
一是支持农民根据自身需要购置农机,引导农民购置使用高端、智能农机产品;二是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分类分档与补贴额一览表。
五、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二是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实现“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三是全面实行补贴受益信息、资金使用进度实时公开。四是全面推行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将办理时限规定从104天缩短至49天(35个工作日)。
六、保障措施
农机购置补贴属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县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保障补贴工作顺利实施。鼓励地方财政安排资金,优先用于满足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之外、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补贴。
七、创新举措
一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二是严格承诺制和信用管理。使违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组织开展抽查核验。选取使用补贴资金量较大、违规风险较高的重点机具开展第三方机构抽查核验。四是强化违规行为联查联动。加强农财两部门对违规行为的联合调查处理工作,对发生较重或严重违规行为而被处理的农机产销企业,实行省际联动处理。
政策咨询联系人:黄爱民 太和县农机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86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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