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县政府95次常务会议精神、《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21〕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保障我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现将我县2021年度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通知如下:
一、保障标准
2021年我县特困供养人员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为8520元(每人每月710元)。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1年7月开始执行并补发。
三、相关要求
(一)做好特困供养政策宣传工作。将现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向群众进行宣传,提高新标准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
(二)告知特困供养对象新的补差标准。将新的补助标准告知现在册的特困供养对象,确保特困供养对象清楚本户保障金额数量。
(三)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以后,要按照新的标准对申请特困供养对象进行核定,确保“应保尽保”。
太和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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