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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太政秘  通知  
标题: 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文号: 太政秘〔2021〕57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1-10-14 发布日期: 2021-10-14
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 09:15 浏览次数:28400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县政府95次常务会议精神、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2021163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保障我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现将我县2021年度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通知如下:

一、保障标准

2021年我县特困供养人员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520每人每710元)。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17月开始执行并补发。

三、相关要求

(一)做好特困供养政策宣传工作。将现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向群众进行宣传,提高新标准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

(二)告知特困供养对象新的补差标准。将新的补助标准告知现在册的特困供养对象,确保特困供养对象清楚本户保障金额数量。

(三)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以后,要按照新的标准对申请特困供养对象进行核定,确保“应保尽保”。

 

太和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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