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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3986/202201-00278 组配分类: 林长制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标题: 关于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的工作总结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日期: 2022-01-27
关于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的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1-27 16:09 浏览次数:35315 字体:[ ]

关于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的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太和县林长制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战略,聚焦“五大森林”行动,以林业增绿增效和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为抓手,深入拓展“四旁四边”绿化,全面加强生态修复,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大力推进绿色富民产业,推深做实深化林长制改革。现将我县2021年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抓林业生态安全,提升“护绿”能力

一是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太和县检察院、林长制办公室联合下发《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太和县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太检会〔2021〕2号),初步构建我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二是抓好护林队伍。太和县现有县、乡、村三级林长999名、社会林长33名、护林员1570名,通过签发太和县总林长令,督促林长、护林员开展巡林,做好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森林防火工作。印发林长巡林提示函,提醒林长开展巡林工作,全县各级林长巡林2000余人次,护林员实现巡林巡护全覆盖。

三是及时更新公示牌信息。由于乡、村换届等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更新林长制公示牌信息,确保林长、护林员、技术员、警员责任“无缝衔接”,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完成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县投入190万元建成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并实现上线运行,为林长制改革提供“智慧”支撑。

五是开展湿地保护及修复工作。加大茨河湾省级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和保护力度,做好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日常管护。开展日常水质监测、植物及鸟类监测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推进安徽太和茨河湾省级湿地公园、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科考报告及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工作。

六是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实施古树挂牌保护,19株一、二级古树签订养护责任书,落实养护责任,及时兑现养护资金2.28万元。依照“一树一策”保护方案,投入20余万元对9株二级古树名木开展修复保护工作并顺利通过验收。

七是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和外来物种入侵防范工作。印发防治方案、通告。认真开展2021年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完成飞机喷药防治美国白蛾60余万亩,飞防范围内美国白蛾有虫株率控制在1%以下,树木叶片保存率95%以上,飞防工作成效明显,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物种排查清除工作,加大防范宣传力度。

(二)开辟林业绿化空间,拓展增绿成效

一是全面提升规模造林绿化编制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太和段)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新增造林3520亩、退化林修复3044.4亩、森林抚育12000亩,均超额完成省、市目标任务。

二是开展“四旁四边”绿化提升,全县累计完成房前屋后绿化面积3933亩,路旁水旁绿化长度303公里,超额完成上级目标任务

三是积极开展“四创”工作。完成1个省级森林城镇、16个森林村庄的创建工作并通过省级验收,超额完成创建任务。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扛起“管绿”职责

一是开展森林督察。完成2021年林业292个图斑核查验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7起。

二是加强防扑火工作。利用移动短消息发送防火信息39万多条;开展防火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400余条;“世界地球日”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过往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严格落实防火期内24小时领导带头值班制度,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反应能力。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城关镇吴营村联合举办了“太和县2021年森林防灭火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森林防火意识和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能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与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

三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制定了《太和县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方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与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8次,检查人工繁育场所8处,检查农(集)贸市场3处,商场、超市各3处,餐饮服务场所5处,清理违法捕捞工具1个。

(四)依托各类主体,聚焦用绿兴产业

一是大力发展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产业,依托宜家家居,进行FSC森林认证,目前我县已完成8个乡镇的前期认证工作。加大双浮镇、五星镇木材交易市场的培育力度。目前,该市场已成为皖北最大的木材集散地,年交易量突破 2亿元。

二是以市花推广为主体,食用与药用花、盆栽植物、观赏性树木等多品种共同发展。完成种植面积约16.17万亩,2021年新增0.2万亩观赏苗木,花卉产值达13亿元。

三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现有市级龙头企业27家,省级龙头企业22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抓好企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五)拓展产业发展空间,聚焦活绿增动力

顺利承办阜阳市第三届花卉博览会,“以花为媒、以花会友”,通过平台拓展花卉产业发展合作空间。积极开展2020年花卉奖补申报审核工作。对7家规模种植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78万余元。支持市花推广,对46家花卉经营主体、8家花卉展会企业、1家清洁生产企业、2家支持研发转化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1140万余元。拓展林业融资渠道,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充分发挥“活绿”效应。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林地经营权与承包权分置,推动林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抓好护林队伍建设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召开县级林长会议1次、县级林长专题会议4次,通过调研、现场办公、督察等方式推动了森林防火、示范区创建等重点工作多次召开林长办例会安排具体工作。县林长办发放巡林提示函提醒县级林长开展巡林。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扎实开展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政府出台有关文件奖补扶持造林企业(大户),提高了“增绿”、“护绿”的积极性和我县林业发展水平。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将林长办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实际投入19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认真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经验,积极报送相关信息,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先锋。

(三)严格考核制度,切实兑现奖惩

严格执行《太和县林长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评价细则,把林长制改革工作纳入县对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前三名的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镇,由县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对镇级总林长进行约谈,责成限期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林长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改革创建成果,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参与,形成舆论宣传与监督的强大合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谋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把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围绕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目标任务,实现林长巡林、护林员巡护全方位覆盖,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努力提高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完善工作机制促工作

创新推动政策设计与基层实践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完善和落实林业生态保护发展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同时,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把加强林木管理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我县人居环境改善,推动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围绕“五大森林”行动抓工作

一是实施“平安森林”行动。落实“一林一员”网格化管护,加强森林防火,强化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林业行政执法。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是实施“健康森林”行动。在严格保护耕地前提下,优化国土绿化格局,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密防御外来生物入侵,加大加拿大一枝黄花排查工作,防止蔓延。做好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作。

三是实施碳汇森林行动。加强林业碳汇研究,挖掘我县林业资源潜力开展碳汇研究,推进林业碳汇探索,实现我县绿色发展新路径。

四是实施金银森林行动。健全用绿、活绿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林业经济。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业态,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强林业品牌企业建设,培育“太和香椿”特色林业品牌,提升林产品市场竞争力。

五是实施活力森林行动。通过林业贴息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和“五绿兴林·劝耕贷”等注入林业发展“源头活水”。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健全“一站式”“一窗口”“一次性”“一网通”涉林政务办理制度。常态化精准开展林业“四送一服”。推进科技服务和线下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