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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3986/202202-00510 组配分类: 政策简明问答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太政办秘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企业  事业单位  行政机关  
标题: 【环境保护】太和县2022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政策简明问答 文号: 太政办秘〔2022〕3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2-04 发布日期: 2022-02-04
【环境保护】太和县2022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政策简明问答
发布时间:2022-02-04 18:20 浏览次数:8642 字体:[ ]

一、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18年12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做好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

二、从哪些方面考虑?

一是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需要。春节、元宵节“两节”期间是我县完成秋冬季目标任务的关键期。如果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管控不好,PM2.5浓度持续超标,不仅秋冬季目标难以完成,2022年全年的空气质量数据都会受到较大影响。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条例》是阜阳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具有强大的法律属性和国家约束力。《工作方案》是基于贯彻执行《条例》,维护法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角度,将《条例》中的禁燃区域、禁燃规定和处罚措施进行了再明确,有助于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各执法人员更好理解《条例》内容,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充分做到依法行政。

三、禁燃区域范围是什么?

城关镇、开发区、旧县镇、大新镇、赵集乡、关集镇、胡总镇、肖口镇、郭庙镇、双浮镇、高庙镇、税镇镇辖区全区域。

四、禁燃目标是什么?

2022年度,禁止燃放区域内做到零销售、零燃放,不在禁燃区域内的各乡镇重点管控乡镇政府驻地和宗教祭祀场所的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确保我县空气质量特别是祭灶、除夕、春节、元宵节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清明节前后、农历十月期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五、下一步打算怎么做?

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督促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各项规定,及时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加强宣传、狠抓落实,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面打好我县2022年度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攻坚战,实现“零燃放”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