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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4102/202203-00003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太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其他  交通、工业、信息化  
政策咨询机关: 太和县经信局经济运行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58-8622601
标题: 【负责人解读】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解读《太和县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文号:
信息来源: 经信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3-05 发布日期: 2022-03-05
【负责人解读】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解读《太和县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2-03-05 18:00 浏览次数:1256 字体:[ ]

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裴育解读《太和县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自2006年以来,先后经过基层探索、试点拓面、全面推广、改革深化四个阶段的总结完善,最终于2018年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立。2017年以来,江苏、山东等近10省市也相继在全省或部分市、县、园区开展评价工作。11月1日,省经信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意见》;11月1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我省亩均效益评价工作;12月30日,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阜阳市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阜政办〔2021〕12号)。为贯彻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在全县工业企业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既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也是等高对标长三角、推进一体化发展的现实选择,更是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建立完善亩均效益评价机制,扶优劣汰,推动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于1月4日按照《阜阳市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起草《太和县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工作。在学习省内外先行地区经验做法、调研及与有关部门多次征求意见和协商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参照马鞍山、宣城等地经验做法,在市亩均办的指导下,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县直单位、主要乡镇、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1条,采纳7条,未采纳意见经过沟通协商,已经达成一致。1月20日在县政府常务会上研究通过,1月24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月8日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通过,2月15日正式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推进我县工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树立“亩均论英雄”理念,优化资源要素配置,落实制造业倍增行动,促进发展提质增效。

五、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评价范围。评价的对象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地5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并设置了过渡期等特殊情况。评价对象不含电力、热力、燃气、给排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园区配套生产性企业。

二是明确评价体系。在评价指标上,明确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评价指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单位能耗营业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4项评价指标,技术改造投资、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等企业综合素质附加指标。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2项评价指标。

三是明确评价分类。根据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共分为A、B、C、D四类:A类为优先发展类,占20%(含);B类为鼓励提升类,占45%(含);C类为规范转型类,占25%-30%;D类为调控帮扶类,占5%-10%。

四是明确实施步骤。2022年开展首次评价,逐月明确重点工作时间节点。2023年常态化推进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落实差别化政策。2024年开始,力争实现占地5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全覆盖。

五是明确评价程序。按照市级统筹、县市区实施的原则,公开公正、依法合规地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共分为参评企业确定、数据收集、数据核实、县级初步评价、市级综合评价、定档公布等6项程序。

六是明确结果运用。根据评价结果,对A、B、C、D四类企业实施要素资源、政策措施差异化配置。

六、创新举措

按照得分排序对参评企业进行评价分类后,对企业进行调档,调档企业不影响其它企业依据得分排序的评价结果。擅自改变工业土地用途,厂房用于商贸、仓储等不用于工业生产,直接定为D类。

七、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综合评价工作。

二是建立县级统筹指导、县直部门和乡镇园区具体实施的责任机制,明确各乡镇(园区)、经济开发区及县直各相关部门职责。

三是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综合运用评价结果。

四是将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五是加大对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及结果应用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说明、指导和服务。

八、下一步工作

一是科学评价。县直有关部门特别是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统计等部门,要按照全市数据口径一致的原则开展评价,确保数据采集客观有效、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评价结果科学真实。

二是精准运用。充分发挥亩均效益改革牵引性作用,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通过差别化的政策,打出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的组合拳,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引导企业提质扩量增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联动。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坚持统一口径、统一要求,确保评价数据来源真实可靠、评价过程公正公开、差别化政策措施依法依规。

九、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股

联系人: 薛远远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0558-862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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