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展示内容要求。一是依托国家和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经济开发区、高新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集中展示在软件服务业、北斗导航、移动终端、信息家电方面取得的成效;二是利用现有制造企业及展示厅、体验馆等展示平台,展示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管控和智能装备、智能产品、智能工厂以及个性化定制创新发展新模式;三是依托国家和省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展示城市管理、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文化创意、数字家庭等应用。2. 有固定的场所和完善的网络宣传平台。一是展示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或者有流动的车载宣传平台;展示产品(功能)种类不少于20项;具备承担50人以上规模集中培训或演示环境。二是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条件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空间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影视展示、产品体验、培训服务等需求。三是满足至少一件信息消费产品(软件或智能硬件)自主研发。3. 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演示,以及实物展示体验等方式,通过人员讲解、现场演示、虚拟体验和交流互动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内容。4. 拥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专业化的运行管理团队。向市民免费开放次数每周不少于1次;体验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基于信息消费的培训、研讨会、交流会。5.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一式两份),由各市(县)经信局正式行文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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