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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3986/202202-00437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标题: 【新闻发布制度】中共太和县委宣传部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文号: 太宣发(2018)15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2-09 发布日期: 2022-02-09
【新闻发布制度】中共太和县委宣传部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9 09:45 浏览次数:5783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主要新闻单位: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责任主体

    各级政府机关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新闻办、政务公开办是推进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政府新闻办就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制定部门是政策解读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解读人、第一发言人”,相关负责人和业务专家是发言人。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或相关涉事责任部门是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责任主体。发生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属地政府是第一回应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和第一发言人”。涉及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相关责任部门是第一回应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和第一发言人”。

二、健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一)新闻发布“4﹒2﹒1+N”工作机制根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承担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牵头部门特别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县直部门,原则上按照“4﹒2﹒1+N”模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即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出席一次县政府新闻发布会,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出席一次县政府新闻发布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出现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敏感问题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新闻发言人要及时主动发布信息。

(二)新闻发布协调机制。政府新闻办、政务公开办建立新闻发布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就政务公开重大事项新闻发布工作进行协商,制定和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方案。

(三)新闻发布评估机制。县政府新闻办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委会,对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进行评估,系统分析新闻发布场次、发布议题、发布策略、新媒体环境下新闻发布的行为和效果,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四)新闻发布考核问责机制。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将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纳入党委宣传部和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定期对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规范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会工作程序

县政府新闻发布会是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的重要平台。召开县政府新闻发布会,先由发布部门向县政府新闻办提出申请;县政府新闻办审核认为需要召开的,由发布部门报县政府分管县长审批,特殊情况下报经县政府办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县政府新闻办对新闻发布会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发布稿内容等协调把关。涉及全县性的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等新闻发布会,在县政府新闻办指定地点召开。县直各部门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或牵头开展重要工作,要及时与县政府新闻办联系,按照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相关规定,依程序送审后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政策解读,助推政策文件落地生效。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年初需将新闻发布计划书面报送县政府新闻办。

四、严格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时效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县政府新闻办要在第一时间协调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重大政策文件公布前,职能部门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县政府和部门网站以及相关媒体发布,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政策吹风会;牵头部门要在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主题发布,涉及重点任务的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也要出席,并对一些重要具体事项作出明确、深入的回应。

    五、巩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宣传阵地

    县直主要新闻单位要主动与县政府新闻办对接联系,积极配合县直各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做好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的宣传报道工作,讲好太和故事,传播太和声音。

(一)广播电视。在太和广播电视台《太和新闻》(电视、广播)等新闻栏目中播发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相关报道。

(二)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新闻发布”专栏,设立发布会实录、发言人名录、专家解读等栏目,批准适时进行网络直播。

(三)新媒体。“太和新闻网”、 “太和发布”政务公众号及县直主要新闻单位 “两微一端”以微视频、H5、文字、图解等形式及时推送。

六、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水平

新闻发言人既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执行者,也是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保障。县直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原则上由该部门负责人担任,每部门确定1人,同时确定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新闻发言人要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职尽责,根据授权发布信息、阐明观点立场、解疑释惑。要积极主动了解舆论关注的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热点问题,并及时反映上报、主动妥善回应。新闻发言人应参加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每年初应向县政府新闻办报送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个人信息。政府新闻办定期将新闻发言人名单和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布。


      中共太和县委宣传部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