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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3986/202208-00108 组配分类: 举报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标题: 关于太和县双浮镇鑫源养猪场污染环境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文号:
信息来源: 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8-03 发布日期: 2022-08-11
关于太和县双浮镇鑫源养猪场污染环境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11 16:25 浏览次数:1549 字体:[ ]

关于太和县双浮镇鑫源养猪场污染环境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阜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8日,群众举报“太和县双浮镇鑫源养猪场,1.违法违规毁坏占用集体耕地九亩多,修建养猪场。2.此养猪场,污染严重,南张寨村,整个村子臭气熏天,村民居室,厨房,充满恶臭猪粪味,苍蝇满天飞,南张寨村的村民,苦不堪言,简直无法生存。3.紧靠此养猪场北边的河里,水体黑红色,充满恶臭气味!(举报编号:220716341222010778)”的举报投诉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查处,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群众举报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被举报点为太和县双浮镇鑫源养猪场,位于太和县双浮镇张李村委会张老家小学北,经营者任大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222NA2NKH4G3E养猪场于2017年7月10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办理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2年7月18日,我局根据生态环境属地管理原则及行业主管原则,将该举报分别转办双浮镇政府、农业农村局(环转办〔2022〕307号)

2022年7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太和县双浮镇鑫源养猪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无存栏生猪,建有3座猪舍,猪舍内现场无粪便堆放,无明显异味,无苍蝇较多现象。建有3座化粪池均已加盖密闭,化粪池旁边装有1台干湿分离机。化粪池西侧建有1条雨水收集水槽连接至紧靠场外的水塘内,水塘为猪场负责人承包用于养鱼,目视水塘内有鱼,未发现有污染现象,未发现有明显异味。该养猪场与太和县朝夕专业种植合作社签订有粪污消纳协议,对猪粪进行定期清运、处理。该养猪场距离最近居民区约200米。该养猪场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养猪场加强环境管理,及时对场区内外卫生进行清扫,洒水,不可对产生的粪便乱堆乱放,定期清理收集处理设施内的粪便、粪水,定期对场区内外进行消杀除臭措施,避免有异味和蝇虫乱飞现象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巡查频次,加强监管力度,避免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三、回访情况

2022年7月22日15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举报人表示满意。

 

 

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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