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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3986/202208-00110 组配分类: 举报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标题: 关于太和县城关镇祥和天境项目施工噪声扰民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文号:
信息来源: 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6-17 发布日期: 2022-06-24
关于太和县城关镇祥和天境项目施工噪声扰民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24 16:15 浏览次数:2324 字体:[ ]

关于太和县城关镇祥和天境项目施工噪声扰民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阜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2日,接群众举报“太和县城关镇祥和路路南的祥和天境工地内部路面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举报编号:220610341222010489)”的举报投诉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查处,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被举报点为祥和天境项目位于太和县城关镇创意路与祥和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承建单位:安徽晶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宫俊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0MA2UU4XL4P。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2年6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被举报点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工地正在施工,工地内部分沙土露天堆放未覆盖。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项目工地现场负责人对露天堆放的沙土进行全覆盖,做好防扬尘措施,要严格按照《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在城市市区从事下列生产经营行为,(一)午间(十二点至十四点)和夜间(二十二点至凌晨六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施工、娱乐”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生产工艺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并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二日公告附近居民,并告知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避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该项目现场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并立即调整施工时间。

2022年6月13日晚21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工地进行夜间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未施工。

三、回访情况

2022年6月13日下午15时43分,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举报人表示满意。

 

 

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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