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浏览
索引号: 003173986/202208-00470 组配分类: 负责人、专家解读及媒体报道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标题: 【新闻发布会解读】2022年太和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实录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8-31 发布日期: 2022-08-31
【新闻发布会解读】2022年太和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时间:2022-08-31 18:00 浏览次数:9248 字体:[ ]

发布时间:2022年8月31日

发布主题:《太和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解读

地   点:太和县委宣传部会议室

发布单位: 太和县残疾人联合会

主 持 人:太和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新

新闻发言人:李贺胜(太和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参会媒体:阜阳日报、太和发布、太和县人民政府发布、太和县融媒体中心发布、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太和新闻网、太和先锋网、太和融媒体中心

微信图片_20220901112159.jpg

发布实录: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第一年,为确保我县残疾人康复民生工作高质量实施,加大残疾人康复民生工作宣传力度,召开本次新闻发布会。

一、制定背景

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和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太政秘〔2019〕42号)、《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残联〔2022〕17号)和省、市、县关于2022年实施民生实事工作的部署,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困难残疾人康复工作主要包括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两项内容。

(一)目标任务

为全县1600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困难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

为全县200名0—14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34名肢体残疾儿童提供假肢矫形器和辅助器具适配。

(二)补助标准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以每人5000元、适配辅助器具以每人1500元的补助标准由省残联辅助器具中标厂家为肢体残疾儿童提供适配服务。

(三)项目管理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行动态监管。补助对象基础信息和补助情况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系统”,县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并上报。

县残联对上一年度受助对象进行年审,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调整。新增补助对象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精神残疾类别)残疾人证、监护人身份证、一卡通银行账户、家庭困难证明、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行动态监管。救助对象基础信息和康复情况录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系统”。县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及上报工作。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提供所在定点康复机构的接收证明、户口本、儿童家长身份证、银行帐号、医学诊断证明或残疾人证,由县残联审核后转送至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四)实施要求

1、县级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协助做好项目的实施。各乡镇(开发区)要在当地党(工)委政府领导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持制度衔接,接受社会监督,使真正困难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

2、县级残联和财政部门要用好、管好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得到救助。

3、县级残联及乡镇(开发区)残联等相关部门要重视做好宣传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知晓率、满意度。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精神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对象医治康复典型事例,动员社会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努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困难残疾人康复是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中的重点工作,各级残联要聚焦残疾人康复需求,强化基本康复保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卫健部门协助残联做好对本辖区康复救助对象的筛查摸底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集和监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康复救助对象的困难认定,配合残联、卫健委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对象的摸底筛查工作,加强对民办康复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教育部门做好康复对象康复救助后的随班就读衔接工作,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做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协助项目的实施,共同做好困难残疾人康复救助民生工作。

以上是太和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我县残疾人工作!

谢谢大家!

媒体提问:

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的康复机构是否为残联指定机构?

答: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的康复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并承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由县级以上残联会同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认定并签订康复服务协议的机构。在确定康复机构和为残疾儿童提供转介安置工作中,残联根据残疾儿童家庭的意愿,以方便其工作和生活需要,可由残疾儿童家庭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