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2022年4月16日,起草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皖财农[2020]215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22〕58号)、《关于印发太和县农业信贷担保“劝耕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太政办秘〔2018〕116号)等文件,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全面准确把握省政府工作部署精神,在政策刚性要求方面与省政府部署保持一致,做到对上看齐。同时紧密结合太和实际,在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与金融企业对接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意见征集。7月14日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广泛征求意见,并书面征求了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等10家部门单位意见,并全部收到反馈,无反馈意见或建议。
3.合法性审查。8月18日,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提出2条修改意见,采纳1条,1条与县司法局协调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报县政府分管同志同意后最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4.提请常务会议。9月15日,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5.印发实施。9月26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太和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太政办秘〔202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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