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构建“城乡+城市”无缝接驳体系,完善城镇、镇镇(村)两级公交网络为公共交通网络体系主体,拓展旅游公交为 “绿色、便捷、惠民、集约”公共交通网络体系的补充形式。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求,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1〕73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皖交运〔2021〕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太和县交通运输(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太政办秘〔2022〕24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
《实施方案》的制定可以加快完善太和县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补齐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是切实推动本地区发展的需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2022年1月份开始,县交通运输局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相关文件为依据,牵头起草完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
2.意见征集。2022年2月起通过OA系统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并与2022年6月7日召开了成员单位的征求意见会向各个部门征求意见。收到县纪委监委、政法委和各乡镇等51个部门的反馈意见,提出修改意见3条,已同时采纳了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3.合法性审查。6月16日,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提出1条修改意见,采纳1条,并报县政府分管同志同意后最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4.提请常务会议。2022年6月16日在第17次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通过。
5.印发实施。2022年7月13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发《太和县交通运输(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太政办秘〔2022〕24号)。
四、工作目标
共分为两个阶段:
到2022年,城乡客运车辆公交化比率达到100%,城乡公交车辆卫星定位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建制村通客车站(点、牌)覆盖率达到100%。
到2025年,二级以上客运站实现省域联网售票,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场和村级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具备管理、综合服务、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3种及以上功能的综合运输服务站场的乡镇达到10个以上(30%),利用城乡公交车辆携带邮件或快递的客货邮合作城乡公交线路覆盖乡镇60%及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十四五”交通运输一体化的发展规划。二是聚焦挂靠经营问题,通过招投标方式依法确定经营主体。三是对现有农村客运车辆予以评估收购并适当补偿。四是妥善安置现有农村客车的车辆实际控制人和驾驶员、农村客运企业及客运站管理人员。五是将农村客运车辆逐步更新为新能源的公交车辆。六是科学合理核定城乡公交的运价,通过阶梯票价的方式,让农村群众享受改革红利同时,避免给予县财政方面的过度压力。七是完善交通运输一体化的基础设施,通过县城交通运输综合枢纽建设、乡镇综合运输场站建设和村级物流网点建设,通过城乡公交线路客货邮合作,逐步实现“快递入村”,让农民不出村即可收发快递。八是加强城乡公交和农村物流的信息系统建设。九是优化营造交通运输一体化的发展环境,在组织保障、资金保障、信息化建设方面完善发展政策和工作机制。
六、创新举措
近期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评价结果力争达AAAAA级,远期适当优于安徽省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指标要求。实现客运班线公交化、场站建设标准化、线路布局网络化和运营调度智能化。构建“城乡+城市”无缝接驳体系,完善城镇、镇镇(村)两级公交网络为公共交通网络体系主体,拓展旅游公交为 “绿色、便捷、惠民、集约”公共交通网络体系的补充形式。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向前发展。二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宣传工作,确保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平稳实施。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合理界定补贴范围和额度,落实资金拨付,保障此《实施方案》顺利达成目标。
八、政策咨询通道
联系人:太和县交通运输局计划运输股 陈祥
联系电话:0558-86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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