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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3986/202210-00310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标题: 太和县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10-31 发布日期: 2022-10-31
太和县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2-10-31 16:03 浏览次数:2938 字体:[ ]
序号文件名称及文号清理进展废止和修订理由
1《关于进一步搞好计划生育的若干规定》太发字[82]62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2《关于强化计划生育的暂行规定》太发字[88]29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3《关于加强计划生育打假挤水工作的决定》太发字[1995]49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4《关于认真落实计生工作“一票否决”的决定》太发字[1995]50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5《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费“乡收县管,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太秘[1998]52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6《关于印发《太和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太政[1998]77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7《关于清理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计划外生育问题的若干意见》太秘[1998]78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8《关于对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计划外生育问题清理期间的若干意见》太秘[1999]35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9《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阜发[1999]13号文件〉的若干意见》太秘[1999]52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10《关于征收计划内二孩社会抚养费的通知》政办[1999]63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11《中共太和县委 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太秘[2003]43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12《中共太和县委 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五项清理的实施意见》太秘[2004]23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13《中共太和县委办公室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城区集中开展计划生育清理的实施意见》太办[2005]82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14《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太办发[2007]7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15《中共太和县委 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和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太[2007]56号已清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