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浏览
索引号: 003173986/202211-00253 组配分类: 林长制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标题: 太和县林长制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9-08 发布日期: 2022-09-08
太和县林长制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2-09-08 09:55 浏览次数:2120 字体:[ ]

太和县林长制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太和县林长制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大力推动花卉产业,全县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现将我县2022年上半年林长制改革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上半年林长制改革推进情况

(一)紧抓林业生态安全,提升“护绿”能力

一是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县乡村三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和组织体系,健全林业保护发展机制,完备政策保障制度。

二是加强护林队伍建设。太和县现有三级林长740名、社会林长33名、护林员1570名,结合林业科技周活动,对乡、村林长和护林员进行林业科技培训,提高护林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压实护林巡林责任,印发《林长巡林提示函》,督促提醒林长、护林员开展常态化巡林,及时协调解决林业保护发展中的问题,实现巡林巡护全覆盖。

三是更新公示牌信息。根据林长信息变更情况,更新、维护林长制公示牌594块。确保林长、护林员、技术员、警员责任“无缝衔接”,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对全县19株一、二级古树名木开展常态化养护工作,签订“一树一人”养护责任书,落实养护责任。

五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严格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有害生物监测网络体系。印发防治方案、通告,认真开展2022年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完成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工作,作业面积约60万亩。

六是持续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完善各级林长责任区制度,定点联系林业产业基地和主体,加大对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茨河湾省级湿地公园、郭庙镇花卉园区、赵集特色小镇等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有关要求,有序推进。

(二)开辟林业绿化空间,拓展“增绿”成效

一是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编制江淮运河(太和段)生态廊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省、市林业局下达的营造林任务,组织督导全县认真开展工作,完成新增造林1524.6亩、退化林修复5033.4亩、森林抚育6030亩、提升完善农田林网6万余亩。

二是开展“四旁四边”绿化提升。全县累计完成房前屋后绿化面积1425亩,路旁水旁绿化长度309公里,超额完成上级目标任务

三是开展“四创”工作。完成2个省级森林城镇、16个森林村庄的创建申报工作。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按照设计要求严格实施,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审验收。

四是开展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工作。太和县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科学确定造林绿化空间,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认真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扛起“管绿”职责

一是开展食用林产品监测工作。完成2022年度太和县食用林产品监测工作,采集香椿产品样本4个,土壤样本2个;采集桃产品样本1个,土壤样本1个。

二是开展防火宣传和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宣传活动。严格落实防火期内24小时领导带头值班制度,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反应能力。

三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代号为“2022清风行动”,有效震慑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和救护站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取消不具备设立野生动物救护站公司的资格。

(四)加快生态产业发展,聚焦“用绿”兴产业

一是大力发展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产业,依托宜家家居,进行FSC森林认证,目前已完成8个乡镇的前期认证工作。加大双浮镇、五星镇木材交易市场的培育力度目前该市场是皖北最大的木材集散地,年交易量突破2亿元。

二是促进花卉产业发展。太和县以市花推广为主体,食用与药用花、盆栽植物、观赏性树木等多品种共同发展。2022年上半年我县花卉种植面积约13.1万亩,花卉产值达5.24亿元,销售额达3.1亿元,观赏苗木面积2.8万亩,盆栽植物产量80万盆,花卉市场2个,花卉企业256个,设施化栽培面积2万平方米,上半年花卉从业人员人数2100人,花农420户,花卉种植基地数量200个,其中500亩以上花卉种植基地数量8个。

三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现有省级龙头企业18家,市级龙头企业23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抓好企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五)优化林业改革方式,聚焦“活绿”增动力

拓展林业融资渠道,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充分发挥“活绿”效应,完成2022年度林业贷款贴息材料收集、上报工作,满足申报条件的34家经营主体,贷款总额11365万元,兑现拨付贷款贴息额132.33万元。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林地经营权与承包权分置,推动林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重视不够

部分乡镇对林长制改革工作政治站位不高,没有真正落实“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长效机制,各级林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护林员履职尽责需要进一步推动。

(二)造林主体专业性不足

造林主体盲目栽种,导致造林绿化质量差,管护、抚育不到位,存活率不高。忽视生态效益,片面发展花卉型绿化,减少了高大乔木、乡土树种占比,森林生态有退化趋势,乡村绿化有城市化倾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扎实履行“护绿”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及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围绕国土绿化提升、生态资源保护等目标任务,强化要素保障,提升综合协调服务能力,完善林长履职尽责方式。进一步增强林长制办公室协调沟通作用,不断推动各级林长、护林员、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将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

(二)主动开辟“增绿”空间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设江淮运河(太和段)生态廊道,加大“四旁四边”造林绿化力度,推进国土绿化,提高绿化空间利用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三)严格落实“管绿”措施

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滥伐林木、占绿、毁绿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林业资源安全。加强技术政策指导,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林业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帮助造林主体科学规划、栽植管护,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四)积极提高“用绿”成效

推进结构调整,做大做强郭庙镇等花卉市场,引导农民、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特色林产业,增加林业产值,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五)不断完善“活绿”方式

把实施林长制改革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发展名特优经济林、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食品、珍贵树种和中药材培植、林下经济等新型林业产业,增加群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