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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3986/202212-00364 组配分类: 污染综合防治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政策咨询机关: 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8650069
标题: 2022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文号:
信息来源: 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12-13 发布日期: 2022-12-13
2022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12-13 08:11 浏览次数:2061 字体:[ ]

2022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分解落实了减排指标,并完成了年度任务,建立并完善了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推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展了涉铊企业排查整治,推进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开展了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防控,根据阜阳市生态环境局、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阜阳市农业农村局、阜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阜阳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方案》(阜环函〔2022〕122号),牵头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太和县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太环委办〔2022〕90号),根据该工作方案,结合日常监管,全面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形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清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规范开展监测,定期上传数据,确保排放总量不超。采用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企业规范运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和污染地块名录,并上传“污染地块环境管理系统”;按照《关于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的通知》(皖环函〔2021〕329号)要求,建立了重点建设用地联动监管机制,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辖区内用途变更为住房、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地块进行了排查。

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明确方案,统一部署。年初印发了《关于印发〈太和县202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太环函〔2022〕12号),明确评估时限、评估范围、评估重点,由局土壤和生态环境股牵头,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有力保障了我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培训,提升能力。为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标先进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先后组织全县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及非重点产废单位参加了安徽省固废系统新系统培训、新固废法暨危废名录培训、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培训,切实让企业明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的重要意义及如何做好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三是部门联动,协同配合。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除督促企业整改外,一并抄送应急管理部门,确保企业不因危废安全出现新的问题。从而使我县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达到了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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