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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4102/202301-0002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太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其他  交通、工业、信息化  
标题: 【主动回应】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的受理条件 文号:
信息来源: 经信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7-28 发布日期: 2022-07-28
【主动回应】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的受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2-07-28 16:00 浏览次数:104 字体:[ ]

(一)拥有专职研发人员50人以上,其中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技术职务者占50%。
(二)拥有先进的成套研发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本行业技术和产品研发、设计、控制和试验的需要,研发仪器设备原值3000万元以上,其中近10年购置的具有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仪器设备占50%以上。
(三)近3年,在本行业研究开发领域有多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应用性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至少10项科技成果向社会成功转化扩散,服务于本行业企业,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四)与国内外同行保持密切合作交流关系,掌握该领域世界技术创新动态,具有跟踪国际先进技术发展动态的能力。
(五)有3-5年的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沿性技术研究课题和分阶段实施方案及成果转化扩散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