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太和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加强源头控制,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格高耗能项目准入。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积极开展节能降碳工作,印发《太和县2022年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太节能办〔2022〕2号),鼓励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深入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持续开展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完成太和县大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综合能耗超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全力推动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制定8家年综合能耗超5000吨标准煤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双控“一企一策”方案,强力推进企业节能降耗。推动工业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完成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和安徽超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稀贵金属综合回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技术改造备案。引导重点行业企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太和县大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天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已通过评估;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超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通过验收。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新建民用建筑102.6万平方米,均为绿色建筑,且满足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0%要求。
(二)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体化推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列入2022年整改的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省、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按序时推进。同时,常态化开展2022年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组织拍摄县级生态环境警示片,健全完善“排查—整改,再排查—再整改”的闭环管理链条,及时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信访边督边改。2022年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交办我县群众信访件29件,已整改完成申请市级销号20件,已销号14件,剩余9件整改销号工作正在序时进行。2022年以来,受理各级环境信访投诉举报635件,按期办结率超过97%,有效解决了群众环境诉求,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加强网格化监管。充分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平台,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污染源进行解析,第一时间锁定污染源,并紧盯问题整改;开展VOCs、DOAS等各类走航,运用气溶胶激光雷达扫描溯源,使用网格环境监管APP,提高污染问题办结效率,办结率达到96.8%。二是强化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开展督查检查,进一步加强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三是切实抓好扬尘污染管控。印发实施《太和县2022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行分级管控、差别化管理施工工地。持续做好道路扬尘治理管控,增加道路机械化湿扫、洒水和雾炮降尘频次,及时对死角死面进行人工补扫,累计出动抑尘车1700余台次,实施降尘3400余次。持续开展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通过强化源头监管、加强执法检查和完善车辆改装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全县砂石堆场专项整治,督促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问题管控初见成效。四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积极指导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编制“一企一案”,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执法帮扶工作,加强对易产生污染关键环节的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五是紧盯餐饮油烟整治。持续开展对大中型餐饮、烧烤、油炸等油烟高排放的餐饮门店的日常检查活动,全年共开展集中检查6次,联合第三方机构检测餐饮单位150余家,排查出油烟排放不达标、密封不严等问题51个,全部完成整改,餐饮油烟整治成效较为明显。六是持续实施秸秆禁烧。持续开展全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广泛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加强源头管控,抓紧抓实秸秆“四离一集中”,严控焚烧火点。2022年午秋季集中禁烧阶段,实现省级“零火点”目标。七是精准管控大气污染。编制《太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实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分类采取工业企业停限产措施,减少环境空气污染。2022年度,太和县PM2.5平均浓度为43.4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4.2%,完成了阜阳市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目标,为我县有监测数据以来历史最好水平。
(四)深入打好碧水攻坚战。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对我县7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确保饮用水安全。二是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废水、医疗废弃物专项执法检查,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均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置处理。三是加强主要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太和县西淝河支流水污染问题整治工作,改善西淝河支流水环境质量,保障干流水质达标;持续推进西淝河流域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推进水生态补偿机制全流域覆盖,进一步改善黑茨河、西淝河等主要河流地表水断面水质。针对颍河水质出现恶化情况,制定了《太和县颍河阜阳段上游断面水质达标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实现近期颍河阜阳段上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四是持续推进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城区道路雨污水管网改造,累计投资2022万元,完成光明西路、建设路、解放路、镜湖西路、曙光路、太和大道、文明路等7条道路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工程,新建污水管网5.88千米,有效缓解了道路雨污水排放压力;同时借助排水管网GIS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远程监控,及时整改巡查中发现的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五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全县49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回头看”,排查整治问题8个,巩固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六是积极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提前完成列入2022年计划的10个目标任务。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成果,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二是严格按照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部署,建立危化品单位清单,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积极组织全县17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参加全国、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四是开展新一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将累计排查出的50条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我县“十四五”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其中纳入今年治理任务的21条已全部完成(2021年已治理完成1条),剩余未治理的28条按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治理,确保到2025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完成年度5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和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六)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开展重点领域污染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规范处置专项执法检查,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采样点、隔离点开展不间断专项检查,确保医疗废物贮存、处置安全。同时,对全县4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全覆盖的辐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二是开展全县加油站(点)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对在营的51家加油站(点)油气回收系统开展了第二轮达标监测。三是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县加油站(点)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查,共抽检成品油156组,不合格共10组,立案6起,罚没金额共计19.16万元。四是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执法行动,对在禁燃区销售、使用煤炭的行为予以严格查处。五是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塑料制品监督抽查,共抽检塑料购物袋8组,一次性塑料杯8组,铝箔容器1组、塑料碗1组、农膜1组。对不合格的6组,已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六是开展砂石堆场执法检查和整治工作,制定《太和县砂石堆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砂石堆场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处置,限期治理。七是整合执法力量,推动综合监管。今年以来,开展我县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6次,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八是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的合力,不定期召开两法衔接会议,保障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中向好的基础仍不牢固,还存在污染源分布点多面广、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等现实问题,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依然艰巨。
(一)绿色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协调性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资源环境压力仍处高位,节能降耗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我县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力度加大,我县新上企业及项目增多,对能源消耗的需要增加,能耗压力加大,特别是肖口绿色新能源产业园在“十四五”期间预计新上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产能约40万吨,为能源消耗“双控”带来了较大压力。上半年单位GDP能耗虽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随着节能潜力的充分挖掘,我县内部可腾挪的用能空间越来越小,加上居民生活和服务业用能占全社会用能比例超过60%,且均较去年同期增加明显,持续完成全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二)社会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县引导鼓励企业绿色化改造升级,但是因为改造投入的资金大,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的积极性不高。部分企业经营者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不强,企业经营者片面追求企业利益,治理污染的主动性不够。仍有部分群众环保意识淡薄,特别是农村居民,对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参与度不高,尚未形成节能环保的习惯及建设美好家园的共识。部分经营单位及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认识不足,还存在污染防治与己无关的心态,部分群众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内容一知半解,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发动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有待加强。
(三)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同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生态环保工作仍然存在责任主体不明晰、职责交叉等问题;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面广、量大、易反复、监管难度大等特点,各部门之间联动机制不完善,协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一是大气污染防治短板明显。虽然我县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但是要完成年度目标压力依然较大。我县目前在建施工工地项目较多,扬尘污染相对其他大气污染情况相对突出,又因部分建筑施工单位环保意识淡薄,存在应付现象,检查一来就抓紧,一走就放松,没有做到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还不够到位,工地内部仍时有扬尘污染产生。部分渣土车辆冲洗不彻底,带泥上路现象频发。部分道路积尘现象时有发生,冲洗措施落实不到位,尤其辅路积尘相对较为突出。雨天车辆带泥上路明显,造成晴天道路积尘。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依然存在,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尚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水污染防治问题凸显。城区的污水收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城区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漏接等,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无法保证。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与大气和水体污染相比,土壤污染更具隐蔽性、滞后性和难可逆性,土壤环境管理技术能力和监测能力相对薄弱,部门协调有待加强。四是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任重道远。部分乡镇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不完善,污染周边环境的现象依然存在;家庭式非规模化养殖难以达到污染综合治理要求,存在粪污抛洒、下渗现象;部分养殖场储存池和晾粪棚老旧,有破损现象,没有及时修复,出现渗漏;规模养殖场气味和蚊蝇扰民问题依然突出。养殖规模大,粪污产生量大,部分粪污不能及时离场处理,容易滋生蚊蝇并散发臭味。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水平不高,养殖气味防控技术无成熟的模式可供借鉴,气味和苍蝇问题引发周边群众投诉多发。
(五)生态环境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一是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总体较慢,达不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监管硬件配置仍需加强。二是基层环境力量不能胜任当前明显增加的环境监管任务,在线监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水源地监测、环境信访等任务大幅度增加,监管任务繁重,人员编制紧张,工作压力加大。各乡镇环境监管能力不强,难以适应当前日益繁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仍存在困难。三是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才资源不足,人才结构不合理,人员素质与发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四是环境执法经费保障紧张,环境监管执法力度逐渐加大,仪器设备和执法装备配置资金和执法业务经费需求逐步增加,环境监管执法经费有待按时保障。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主线,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深入企业指导帮扶,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开展重点企业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制定2023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预算管理计划,压实各乡镇、园区属地管理责任。切实降低社会用电量,持续推进市政设施领域、公共机构节能、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能源消费置换,坚决遏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势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在今后的招商引资工作中,严把项目质量关,杜绝引进涉嫌“两高”行业项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面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引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加快推进各类能源替代项目建设,稳步提升能源清洁化发展水平。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为重点,指导企业、园区开展创建工作。持续壮大节能环保产业规模,抓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应用,促进我县节能环保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推广重点行业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和装备产品,促进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提升管理水平。
(二)持续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严格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556”闭环管理机制,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已整改完成的问题不“反弹”。对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查清原因,紧盯整改时限,严把整改质量,按序时进度进行整改,一体化推进中央和国家交办问题、省级层面交办问题和市县自查问题整改。常态化组织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确保环保督察反馈的突出环境问题见底清零。严格落实“被查从严、自查从宽”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本辖区本行业群众反映强烈、可能会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引发舆情关注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生态环境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切实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持续严格落实大气污染“五控”措施,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管控、散煤等高污染燃料综合治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等重大专项行动,加强细颗粒和臭氧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源精准监控网格化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污染源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持续强化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严禁使用超排车辆和施工机械,严厉打击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及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持续加强秸秆禁烧、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开展2023年度环境统计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完成系统数据。积极编制太和县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继续开展颍河阜阳段上游断面水质达标专项行动,持续改善颍河太和段水环境质量。继续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做好入河排污口审批及全覆盖检查工作。加大对太和县西淝河支流水污染问题整治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我县全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实施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探索农村污染治理“整镇(乡)推进”模式。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加强固废危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环境监管,提高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强化白色污染、新污染物治理。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配合省市做好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摸清规模养殖底数,监督指导养殖场完善升级粪污利用设施设备,指导小规模养殖户采取“截污建池,收运还田”模式,探索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四)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水平。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我县生态环境领域的监管力度、治理效率,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无缝对接,不断增强我县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通过县域多部门协同的环境行政治理机制,解决传统生态环境治理行政执法碎片化、片面化缺陷,全面提升环境综合治理效率。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测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逐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联合执法机制,打造“大环保”的联合治理格局。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健全生态环境大数据监督平台,加强对易“反弹”项目的日常监管,努力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持续巩固环境治理成效。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打造环保铁军的主力军,助力全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