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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标题: 对邮箱来件网友空气质量问题的回复 文号:
信息来源: 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3-24 发布日期: 2023-03-24
对邮箱来件网友空气质量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3-03-24 17:29 浏览次数:3619 字体:[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至2022年,太和县细颗粒物(PM2.5)浓度依次为51.8微克每立方米(μg/m3)、45.4μg/m343.2μg/m3,呈连续下降趋势,环境空气质量逐年向好。

关于2023年3月23日环境空气质量出现严重污染情况,主要原因是此次污染为全国范围性的一次污染,系我国西北部方向的沙尘污染传输到我县区域造成的影响,沙尘传输在23日3时在我县区域沉降,小时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335μg/m3,随后空气质量迅速恶化,颗粒物浓度急速升高,至9时小时PM10浓度达到峰值浓度2134μg/m3。同时,本地气象扩散条件较差,风力较小,污染在本地长时间逗留,难以扩散,造成持续严重污染情况,24日早间时段风向转为东北风,沙尘污染气团逐渐南移离开我县区域,PM10浓度逐渐下降,截至24日15时,小时空气质量降至轻度污染,空气质量在逐渐改善。

中央气象台也在3月22日06时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具体内容如下:

受冷空气大风影响,预计3月23日08时至24日08时,新疆西南部、内蒙古东南部和中西部、青海东北部、甘肃中部、宁夏北部、陕西北部、山西中南部、河北南部、山东、河南、安徽中北部、江苏北部、湖北北部、黑龙江东部、吉林、辽宁中东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扬沙或浮尘天气,其中,内蒙古中部等地局部有沙尘暴。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之处,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615069。2023032417314968014_qKc0nGyV.png2023032417314968013_qktmFhhV.png2023032417314968012_qJtBVF4S.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