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推进基层水利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太和县利用“一二三工作法”扎实推进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健全一套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成立由县水利局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领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投诉等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按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走好两个步骤,明确工作任务。一是征求意见,做到目标明确。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和《安徽省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试行)的通知》,广泛征求水利部门相关股室意见建议,按照政务公开“五公开”的工作要求和实际对公开内容进行增补,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科学合理编制太和县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二是责任分解,做到任务细化。围绕《标准目录》,逐项梳理明确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责任股室等,保障任务落实到人。
强化三项举措,提升工作质效。一是收集材料,做到有的放矢。在本地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出台之前,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上级指引目录逐项对照收集需要公开的材料,待本地指引目录出台后立即公开到位,做到工作提前应对、有的放矢。二是对照标准,做到依法依规。深入贯彻执行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真实可信,不出现重大政治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等现象,公开内容和方式合法合规。三是创新举措,做到保质保量。立足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夯实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水利领域基础阵地的同时,利用好乡镇政务公开及村务公开线下公开栏,线上线下结合,扩大知晓面,增强透明度,打通水利领域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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