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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3986/202304-00460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企业  公告  
标题: 太环行审〔2023〕21号 关于《安徽嘉多利食品有限公司速冻米面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审批意见 文号:
信息来源: 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4-23 发布日期: 2023-04-23
太环行审〔2023〕21号 关于《安徽嘉多利食品有限公司速冻米面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23 16:13 浏览次数:1880 字体:[ ]

太环行审〔202321                  签发人:高铜涛

 

 

关于《安徽嘉多利食品有限公司速冻米面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意见

 

安徽嘉多利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安徽嘉多利食品有限公司速冻米面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08-341222-04-01-103916)收悉。根据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阜环函2019534号)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位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C区,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该项目租赁海力医生集团(安徽)制药有限公司1号厂房、3号厂房以及办公楼第1-2层,总租赁面积为6525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3600平方米、原料库1200平方米、成品库房700平方米和办公用房1025平方米。购置全自动冷却线,灭菌锅,全自动真空机,蒸煮设备等,配套环保、供电配电、排水、消防等辅助工程(部分依托海力医生集团(安徽)制药有限公司已建工程)。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水收集治理。该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该项目生产废水、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太和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限值要求后,排至太和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1根15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地埋设置,恶臭气体经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高排气筒(DA003排放。该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相关浓度限值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氮氧化物不大于50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相应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最终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厂区防渗。

5、根据《报告表》,该项目宜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新建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强化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7、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所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和停用,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公司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4月18日

 

 

 

 

 

 

抄送: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徽惠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