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理顺我县项目建设机制,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阜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阜城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的我县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理顺我县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体制机制,规范项目操作流程,制定科学、规范、高效、节约、廉洁的项目谋划、流程实施、工程变更、项目调度、资金拨付等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堵点问题,节约、有效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效。在制定新型城镇化实施意见时考虑到我县在建项目较多,统一出台一个规范性文件能有效提高我县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进展,借助新型城镇化这一契机,高质量发展我县经济。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县在起草该实施意见之前认真学习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阜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阜城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分析研判,并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全面准确把握市政府工作部署精神,在政策刚性要求方面与市政府部署保持一致,做到对上看齐,进一步细化实化形成《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太和县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月27日,书面征求了各县直有关单位意见,并全部收到反馈,其中有意见2条,采纳1条,未采纳的意见与有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3月6日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了群众意见,并未收到反馈,最终形成《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太和县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经本单位内部机构会同法律顾问审核文件后确认该文件主体适格,内容及程序合法。3月22日,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提出0条修改意见,完全采纳吸收后,并报县政府分管同志同意后最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3月30日,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16日,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以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助推太和县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
1.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每年5月启动项目谋划工作,编制项目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并同步制定当年项目征迁计划、土地收储计划、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
2.明确对拟列入计划的项目把关、编制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等环节,每个环节明确实施主体,并及时进行评估,确保实施质量。
3.太和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征迁采取“三榜公示”、“分级审核”的方式,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由辖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批准后执行。
4.项目法人单位办理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和获得行政许可后,由项目建设(代建)单位进行施工招标,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四制”管理制度。
5.项目竣工后,按照程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验收合格的要及时移交进行管养使用,规范做好竣工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
六、创新举措
一是理清了工作机制。成立了太和县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实施,改变以往城建重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机制散、实施慢、效果差的不利局面,确定了项目从谋划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实施主体、具体任务和工作职责,建立了强有力的项目推进机制。
二是提升了前期工作质量。针对我县城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慢、标准低、投资不精准等问题,对项目前期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全面梳理从项目把关到项目施工许可办理的21个环节,每一个环节均明确了办理的责任主体、办理时限,并要求县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分别在项目列入计划、立项批复、规划方案设计、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等关键环节限期予以指导和审查,既加快了项目前期工作效率,又提升了工作质量。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建立以太和县新型城镇化项目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采取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协调调度和县政府负责同志定期调度相结合的推进方式,强力推进项目实施。
建立太和县新型城镇化项目督查督办制度,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开展项目督查,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八、政策咨询
联系人: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股谢征,联系电话:0558-8624896。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