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度阜阳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阜环函〔2023〕48号)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太和县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太环函〔2023〕10号),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的力度,从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做到全过程监管,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利用处置各环节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完善了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会同项目、执法大队,动态更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二)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评估。2023年4月1日至15日,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了自评估。2023年4月16日至30日,我局土壤和生态环境股联合执法大队进行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现场评估检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管理人员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方式对我县辖区内12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了全覆盖考核评估。其中盛康公司和瑞邦香料公司长期停产;一帆香料公司因不在化工园区内,原料药生产线停产,目前薄苛脑生产线不产生危险废物。其余15家家企业,考核结果全部为达标或基本达标,未出现不达标的情况,合格率100%。重点监管企业均能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积极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部分企业在全省固废系统危废出入口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企业应急演练尚未开展;部分企业存在系统内联单签收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执法监管体系,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及《固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升我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各项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废物档案资料及现场管理,并做好《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填报。
(二)针对规范化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负责人更有效地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好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切实解决企业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帮助企业答疑解难,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较落后的企业到危险废物管理较规范的企业进行学习取经,进一步做到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全覆盖,保障企业规范运行。
(三)加强对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的现场执法监管,做到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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