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办理流程
资助对象:在籍在校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包括脱贫家庭学生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和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十一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相应学段资助条件。
佐证材料: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由省建档立卡系统比对认定,无需提供办理材料,只需提供社保卡;其它九类特殊困难群体需填写家庭贫困学生资助申请表,提供相关贫困类型证件(全国资助系统中已提供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信息的,不再提供贫困类型证件),需提供社保卡;对特殊困难群体中的残疾人子女还需提供户口本,进行关系确定;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填写家庭贫困学生资助申请表,提供社保卡,学校进行“二评审二公开”,经审核后,确定是否享受资助。
资助流程:贫困学生申请-----班级授理-------班级评议公示、学校评议公示-------教育局审核-----财政局拨款-------学校打入社保卡-------学校回访。
文件依据(2021)72号
《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办教(2021)72号)
《阜阳市民政局 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阜阳市乡村振兴局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阜民社救函)(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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