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
发布主题:太和县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
地 点:太和县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
发布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
主 持 人:太和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新
新闻发言人:李贺胜(太和县残疾人联合会四级调研员)
参会媒体:阜阳日报、太和发布、太和县人民政府发布、太和县融媒体中心发布、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太和新闻网、太和先锋网、太和融媒体中心
发布实录: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下面向大家解读太和县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和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太政秘〔2019〕42号)、《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残联〔202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论述,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强弱项,以推动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残疾人康复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为主线,着力满足困难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提升康复服务质量。
三、主要内容
为全县符合条件的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困难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为全县符合条件的0—14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34名肢体残疾儿童提供假肢矫形器和辅助器具适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以每人5000元、适配辅助器具以每人1500元的补助标准,由省残联辅助器具及假肢矫形器中标厂家为残疾儿童提供适配服务。
四、项目和申请条件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行动态监管。补助对象基础信息和康复补助情况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县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并上报。县残联对上一年度受助对象进行年审,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调整。
申请条件:新增补助对象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精神残疾类别)残疾人证、监护人身份证、一卡通银行账户、家庭困难证明、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行动态监管。救助对象基础信息和康复服务情况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县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及上报工作。
申请条件: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提供所在定点康复机构的接收证明、户口本、儿童家长身份证、银行帐号、医学诊断证明或残疾人证,由县残联审核后转送至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五、保障措施
困难残疾人康复是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中的重点工作,以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为出发点,严格按照分配的任务指标和条件确定救助对象,在指标内上报申请材料,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得到救助;残联和财政部门持续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以上就是太和县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解读,感谢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我县残疾人工作!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媒体提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补助资金什么时候发放?
答:在每年12月底前,经县残联组织工作人员完成项目验收后,按照残疾儿童实际康复训练周期进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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