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在安徽省内注册设立并运营,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2、 新型研发机构是全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功能是:面向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重点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活动。
3、 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设立、谁撤销”。举办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出资人)应当为新型研发机构管理运行、研发创新提供保障,引导新型研发机构聚焦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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