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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3986/202308-00019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渔业  
政策咨询机关: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8622855
标题: 【文字解读】《太和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镇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7-01 发布日期: 2023-07-01
【文字解读】《太和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镇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01 17:30 浏览次数:1325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2年11月12日,阜阳市委办公室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22〕39号)和2023年3月3日,阜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我县2023年需要落实完成的具体任务。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太和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镇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化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三大革命”和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村庄清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大行动”。持续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4月26日,县农业农村局在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基础上,紧密结合塑封,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6月8日下发征求意见通知,征求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意见。按规定经县司法局合格性审查,最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10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创建成功1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建设完成14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完成本地区187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五、工作任务

创建1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

达到“五净两整齐”标准可评为“清洁农家”,“清洁农家”数量占常住农户数的70%左右

在所有自然村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改变不良习惯,实现“六无”目标。

“清洁集镇”创建工作

建设14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

完成“十项重点建设任务”,全方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完成187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环境整治:持续推进“五清一改”工作在此基础通过铲一铲、补一补、清一清、整一整、修一修等开展乡村微整形,打造乡村新面貌。经济较好的区域可做到“六件小事”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1. 创新举措

    一是根据《阜阳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阜阳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任务分解;二是自下而上申报,优选出镇村示范工程。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抓村带户、发动农民,具体组织实施。(二)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不断激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重发挥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清洁农家”“美丽庭院”等示范作用。(三)完善投入机制。通过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等,多渠道筹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发挥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四)强化考核监督。采取日常调度、专项调研等形式,进行督促检查。

    八、政策咨询

    咨询部门:太和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贾继承,8622855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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