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太和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敏回答申办“村级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流程等相关问题
答:根据(2019)69号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助力乡村振兴,为增加村集体收入,经县社党组研究制定本村级供销社流程。
1、申办村级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简称:村级供销社)由所在村集体乡镇出具推荐信或申请函给大和县供销合作社;
2、大和县供销社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领业务股和大和县益农商贸有限公司到行政村实地了解详情,向供销合作社党组汇报;
3、太和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会研究通过后,由供销社益农商贸有限公司参股(1--5%)
4、村级供销社负责人人选(鼓励)由本村“两委”负责人或村干部带头人担任;
5、股权结构:①村集体占大股,大和县益农商贸有限公司1%-5%,自然人不超过 10%;②村集体占大股,太和县益农商贸有限公司占1%-5%,企业大户点5%-30%,自然人不超过 10%;
6、村级供销社应具备: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税务登记证;④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类型为有限公司;⑤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⑥有固定的办公及经营服务场所、设施,有明确的村级供销社章程和管理制度;
7、村级供销社章程和村级供销社管理制度统一悬挂在本村级供销社醒目位置,并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和“× ×村级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牌匾;
8、村级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根据实际需求,可以开展生活日用品销售、农资供应、再生资源利用、劳务等服务,还可以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仓储、冷藏保鲜、集中运输,以及农产品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结合、销售农产品、网上代买代卖、代收代缴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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