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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4452/202308-00049 组配分类: 食品小作坊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 太和县清浅镇 主题分类: 其他  
标题: 清浅镇食品小作坊登记服务指南 文号:
信息来源: 清浅镇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8-29 发布日期: 2023-08-29
清浅镇食品小作坊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8-29 10:09 浏览次数:322 字体:[ ]

网上办理:申请人申请→中心受理→审查→办结
窗口办理:1、受理:申请人备齐身份证后,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除即办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审核: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意见,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办结出证:窗口自取或依申请人要求快递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