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运许函〔2023〕6号
关于依法注销终止经营运输企业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安徽省路恒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见附件)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0号)第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原许可或者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注销手续。”规定,告知本机关需要终止经营。
本机关已依法受理并收回许可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三)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规定,决定依法注销相应的许可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太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
依法注销终止经营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的运输企业
序号
业户名称
许可证号
注销终止经营的许可决定事项
备注
1
安徽省路恒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皖交运管许可阜字
货341222240963号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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