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良好法治氛围。9月2日上午,宫集镇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9月4日下午,党委理论中心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开展集中学习。
9月2日会上,党委书记范兆彬同志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相关条例,并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出台的意义、特点亮点。
范兆彬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对于促进“三农工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范兆彬要求,与会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带头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推动法律有效实施。具体要做到两要,一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办事处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作用,积极引导,主动作为,深入群众畅通民情,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好带头作用。二是要更加深入学习乡村振兴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意识,广泛宣传交流,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认识,确保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落实落地。
党委书记范兆彬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强调,《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将我们党强农富农惠农政策集成化、法治化、规范化,以法律形式体现了党对三农工作的主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保障。领导班子要学深悟透《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法律条例,领会法律精神,提升乡村振兴工作水平,以良法、善治促进我乡乡村振兴。
通过系统全面的学习,宫集镇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化了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的认识,树牢了法治思维、提升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做好法律贯彻实施,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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